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药监总局细化新版GSP冷链管理空前重视

责任编辑:admin2013-5-5 9:26:46

  继今年2月发布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(即新版GSP)之后,国家药监总局周二再次发布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(2012年修订)》部分附录征求意见稿(下称《规范》),进一步细化药品经营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基本准则,对冷链管理空前重视,这不仅是因为目前人们的要求比较高,更重要的是人们对身体健康更关注。


  《冷链管理》指出,应当按照《规范》的要求,实行连续、不间断的温度保障和实时监测,保证以上环节中药品存放温度始终控制在规定范围内。测量范围在-25℃~0℃之间的,温度的最大允许误差为±0.5℃。每个冷藏箱或保温箱的测点数量不得少于5个。对于委托第三方储存、运输冷藏或冷冻药品的,《冷链管理》指出,如受托方冷藏设备、冷冻设备等相关设备、系统不符合要求的以及未经过验证的,不得委托储存及运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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